錯誤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新形勢下完善農村生產關系的重大舉措,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大任務。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確保農村婦女權益不掛“空檔”,直接關系到農村婦女的生存發(fā)展,關系到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實施,關系到農村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維護工作,吸納市婦聯作為市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0個縣區(qū)婦聯也相應增補為當地領導小組成員。
目前,在農村還存在少數基層干部法律意識淡薄,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深入;個別村“兩委”指導職能弱化,保護農村婦女權益重視程度不夠;部分村規(guī)民約不合理不合法,農村婦女特別是出嫁、離異、喪偶等婦女群體權益無法保障等問題,嚴重侵害了婦女的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改革的公平公正性。為切實解決上述問題,近日,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了《關于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通知》(濱農產權辦字[2018]6號),進一步從源頭上保障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各級要充分認識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發(fā)揮婦聯組織作用,加強組織協調,研究解決保障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及相關權益的辦法和措施,從根本上維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各級要認真研究農村婦女權益易受侵害的高風險環(huán)節(jié)和需要關注的重點工作,切實保障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一是要堅持源頭預防,在改革方案制定階段注重源頭維護婦女權益。二是要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在集體組織成員身份確認階段切實保障特殊婦女群體權益。三是堅持民主決策,在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設置等階段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各項集體資產權益。
《通知》要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共同營造全社會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級婦聯組織要注重發(fā)揮聯系婦女群眾的組織優(yōu)勢和在維護婦女權益方面的作用,利用所屬輿論陣地廣泛宣傳改革相關政策,組織動員婦女群眾代表參與基層民主協商和民主決議,提高農村婦女的政策知曉率和維權意識。